开封后的药品能放多久?
临颍县人民医院药学部 毕小杰 2024.12.13
药品有效期的定义
药品有效期是指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合格质量的期限,有效期是患者药物使用安全的保证,通常是我们在药盒上或药品说明书中看到的有效期。该有效期只针对按规定条件贮存、未开封的药品。
开封后的药品使用期限≠有效期
1、有独立包装的药品
每片有独立包装,如铝箔的“板装”药等,按说明书上的规定贮存条件且包装完好,可以使用至药品规定有效期。
2、非独立包装的片剂和胶囊剂
瓶装的胶囊剂、片剂、丸剂,因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反复的开启与关闭瓶盖,增加了药品物理化学的降解风险,影响药品的稳定性。比如整瓶的维生素C片、复合维生素片等,一般建议开封后6个月内用完。如果药品出现外观、颜色等性状的改变,比如花斑、霉点、黏连、气味异常;胶囊剂表面软化或黏连,就建议不要再使用了。
3、口服液体制剂及混悬剂
若说明书未明确提及,药品瓶口、瓶盖未受污染:口服溶液、混悬剂和乳剂开封后,常温下一般可保存2个月;如果乳剂和混悬液发生分层、固结、沉淀,摇一摇之后不能恢复均匀的话,就不要再使用了。
现用现配的混悬液,一般可在室温下贮存14天,若说明书有标注使用期限,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4、糖浆剂
该类药品中含有糖分,易滋生细菌而变质,开封后不宜久放,糖浆类药品可保存1至3个月,炎热夏季则建议不超过1个月;冬季开封后,保存期限也不宜超过3个月。注意糖浆剂不宜冷藏保存,温度过低会使糖分析出结晶,药品稳定性受到破坏。
5、眼用制剂、鼻用制剂、耳用制剂
开封后的眼用制剂、鼻用制剂、耳用制剂的使用期限不超过4周。若说明书有标注使用期限,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例如聚乙烯醇滴眼液、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因不含防腐剂,说明书中明确指示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
除非药品说明书另有限定,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开启需在7天内使用;玻璃酸钠滴眼液(海露)开启后可在12周内使用。
6、胰岛素制剂
未开封胰岛素在储存时应该放在冰箱2-8℃储存,但是一旦打开使用应该放置在常温下。已开封胰岛素如果放在冰箱里会因为热胀冷缩的缘故导致使用时注射剂量不准确,所以尽量避免放在冰箱。但是胰岛素一旦打开使用后建议一个月内用。
7、软膏剂
在未受污染的情况下,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贮存条件保存,开封后可保存2个月。若出现明显颗粒化、发霉、出水、败油臭不宜使用。若说明书有标注使用期限,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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